比例式减压阀:比例式减压阀是⼀种按照数值比例来控制阀后压力的减压阀,结构简单,阀体只有一个活动部件活塞,利用活塞两端截面积的不同,产生压力差,实现减压。减压阀的出口压力与进口压力成固定的比例关系,比值有2:1,3:1等且不能调整。其阀后压力随着阀前压力的变化随之变化,所以阀后压力并不是保持恒定,而是与阀前压力保持一定的比值。当阀前压力增加时,阀后压力按比例也随之增加,反之阀前压力降低时,阀后压力按比例随之降低,保持减压阀进出口压力比值不变。当没有流量时,阀体完全关闭,实现减静压。比例式减压阀体积小,安装方便,价格低,较多应用在系统的加压分区供水中。
随着消防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建筑给排水中的消防问题也同时受到了同行们的关注,消防设计规范作为设计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条文,也让设计人员开始更多的学习和思考,因此,我们在设计当中既要考虑到控火及灭火的安全性,又要考虑到投资的合理性。按照我国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要求,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但是该消火栓能否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呢?《高规》并未明确说明,《建规》条文说明里明确说明:消防电梯前室是消防人员进入室内扑救火灾的进攻桥头堡,为方便消防人员向火场发起进攻或开辟通路,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消火栓与室内其他的消火栓一样,无特殊要求,但不计入消火栓总数内。而《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 版(以下简称《措施》)中却说: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可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因此在多层民用建筑中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不得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而在高层民用建筑中由于规范并未明确做法,各地做法也不尽相同。
所谓共用消防给水系统,是指多栋建筑或一个区域内所有建筑共同使用的一套消防给水系统,其特征是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泵房、消防管网等均是共用的。共用消防给水系统可以将城市综合体或建筑群作为一个完整的消防对象考虑,按不利的供水工况计算设计流量和水压,选择消防设备、管道。共用消防给水系统,由于其较好的经济性而广受推崇。但共用消防给水系统的使用不可能是不受限制的。